最高检终止与湖南天尚影视联合摄制《人民的使命》

最高检终止与湖南天尚影视联合摄制《人民的使命》

▲新浪新闻配发的标有中新网标识的照片《〈人民的使命〉宣传图》

最高检终止与湖南天尚影视联合摄制《人民的使命》

▲“声明”照片取自微信公号“高检影视中心”

本报讯(记者 满羿)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官方微信公号“高检影视中心”发布《关于终止联合摄制电视剧〈人民的使命〉的声明》。声明称,终止与湖南天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电视剧《人民的使命》,并表示相应违约责任由天尚公司承担。该声明于昨晚6点左右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检察”转载。

这份名为《关于终止联合摄制电视剧〈人民的使命〉的声明》文件里,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提到该中心与湖南天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经协商,决定联合摄制电视剧《人民的使命》,并于今年7月5日签订了合同。

但在8月10日,该中心发现“天尚公司”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在其与北京某公司的签约仪式上,私印以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为背景和特征的宣传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

经过研究,该中心立即决定,“依据合同条款终止与天尚公司联合摄制电视剧《人民的使命》的合作关系,相应违约责任由天尚公司承担”。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据中新网8月10日的新闻《“人民”系列三部曲之〈人民的使命〉联合摄制签约》报道,湖南天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当天在长沙举办了联合摄制《人民的使命》签约仪式。

据这则消息的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人民的使命》项目部主任赵润泽说:“我们将组织专家团队为剧本研讨、政策把关,关心社会热点、敏感的话题。”赵同时介绍,该剧的编剧团队也将被组织到各地检察院、监狱、看守所收集素材,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将全程为电视剧提供支持。

文中提到,赵润泽表示,《人民的使命》是“人民”系列三部曲的第二部,是极具社会价值与影响力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将派专人在该剧摄制全程进行把控,而目前网上传播的《人民的名义》续集、《人民的名义2》都是谣传。

此外,文中还报道了湖南天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聂耀辉的说法。聂说:“《人民的使命》能够实现以《人民的名义》的主演阵容为班底。”聂同时介绍,北京文化(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的名称——编者注)是一家A股上市的全产业链影视娱乐传媒集团,《战狼2》《芳华》《我不是药神》《心花怒放》等作品均出自北京文化之手,而《人民的名义》的主要演员几乎全部是其旗下子公司签约艺人。

中新网的报道最后介绍了“天尚公司”:“据悉,湖南天尚影视是一家以影视拍摄、动画制作、艺术培训及影视推广营销为核心业务,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传递正能量为己任的集团化专业影视公司,公司目前已成功摄制动画片《虹猫蓝兔七侠传》《晶码战士》《喜羊羊与灰太狼》与院线电影《香港大营救》《领袖1935》等。”

此外,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新浪新闻APP转载这篇报道的同时配发了一张名为《〈人民的使命〉宣传图》的照片,照片右下角有“中新网”的标识,摄影署名为付敬懿。通过这张图片,北青报记者看到《人民的使命》宣传图上有“《人民的名义》三部曲之《人民的使命》”字样。截至昨晚22点57分,北青报记者未在湖南天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官网和官方微博上看到相关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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